此次出台意见旨在加快推进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的原大厂区搬迁改造,将金陵石化及周边地区、梅钢及周边地区和长江二桥至三桥沿岸地区纳入全市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范围,并积极争取列入省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计划。
南京的工业区历史悠久,那么搬迁后许多历史建筑如何安置?意见指出要加强具有特色的工业遗产、历史建筑等设施的保护利用,支持利用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发展工业旅游等产业。
对老工业区内分别实施异地迁建、就地改造和依法关停等。对符合南京产业准入要求的项目,引导企业向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发展。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三去一降一补”要求,加快金陵船厂和尧化地区重点企业搬迁工作,启动南化转型发展实施计划,实施扬子石化延长产业链提质增效、金陵石化油品升级改造计划;加大南钢、梅钢去产能工作力度,按照全市压减钢铁产能目标,引导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节能环保标准。
意见提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并满足相关配套设施用地基础上,鼓励搬迁企业对原址土地自主进行改造,实施再开发。允许市场主体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收购相邻多宗地块,进行集中开发利用。
工业搬迁与改造,势必会涉及到住宅。意见提出优先将老工业区棚户区改造、市政建设等项目列入市级以上年度重点计划,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城中村、工业企业混合区、拟收储企业地块中的企业职工宿舍、危旧房等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享受棚户区搬迁改造同等政策。
意见最后指出,要做好老工业区内相关搬迁企业富余人员职业培训、职业指导服务、就业岗位推荐等工作。
指导企业依法做好职工分流、就业再就业安置,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